从这种法律观点出发

       在对法的理解上, 规范比较方法认为, 比较法就是对不同国家的规范体系的比较或具体法律规范的比较。在规范比较中, 比较的单位是法律规范或法律规范体系。规范比较的基本步骤是, 首先在被比较的各个国家的法律渊源中寻找对应的或对等的法律规范, 然后对这些对应的或对等的法律规范进行比较。

       功能比较方法是德国学者茨威格特和科兹等人在批判规范比较方法的过程中提出来的一种新的比较方法。功能比较方法认为在法律上只有那些完成相同任务、相同功能的事物才是可以比较的。在对法的理解上, 功能比较方法比较接近社会学法学的立场和观点, 比较的出发点和基础是社会所面临的各种问题或社会需要。比较的基本步骤是, 首先在所比较的国家中找出人们共同遇到的社会问题或社会需要, 然后是研究所比较的国家对这种社会问题或社会需要所采取的法律解决方法, 即有关法律规范、程序和制度, 最后是这些法律解决办法进行比较。

       在近一二十年, 随着文化( 包括法律文化) 研究的不断升温, 文化比较已成为越来越多的比较法学者所倡导或支持的比较方法。在对法律的理解上, 文化比较方法把法律视为是一种文化现象。每一个民族的法律都反映着该民族在世界、社会、秩序、正义等问题上的看法、态度、情感、信仰、思想。一些从形式上或功能上看似乎相同或类似的法律, 可能实质上隐含着深刻的文化差异。因此, 要理解一种法律体系, 必须深入把握其背后的文化底蕴。从这种法律观点出发, 文化比较方法认为, 比较法就是法律文化的比较。

       让我们一起梳理一下头发

       据说, 科学家在阿尔卑斯山冰原发现了一具保存完好的原始人类的尸体, 通过对尸体上遗留的头发的分析, 他们证实, 原始人食物的营养成分的组成甚至比现代人更为平衡、科学, 其中既有蛋白质和少量脂肪, 也有较丰富的维生素和碳水化合物。这一" 证实" , 除了让当代人对自己百味尝遍、动辄美食不已的饮食结构发生怀疑而外, 那就是羡叹头发的" 生命力" 了。头发所寄生的肉体生命结束恒久, 居然几近" 永远" 不腐, 则离开人的活着的肉体又无多少可利用价值, 不离开人的活着的肉体又随时" 疯" 长, 若说它多么" 金贵" , 没人相信。却也有认为头发抵得过人的活着的肉体本身的, 不管你信还是不信。《曹瞒传》曰:" 太祖尝行径麦中, 令卒士无败麦, 犯者死。骑士皆下马持麦以相付, 时太祖马腾入麦中。太祖曰:' 制法而自犯之, 何以帅下? 然孤为军帅不可杀, 请自刑。' 因援剑割发以置地。" 这" 太祖" 是指曹操。行军路上麦半熟, 他制定了不能踩了庄稼的法令, 违者就杀头。他的将士们深知这" 制法" 的肃杀气, 马行至窄窄的垅道, 格外小心翼翼, 稍不慎弄歪的也赶忙" 扶" 以" 相付" , 恢复原先的样子。可偏偏曹操自己的坐骑不争气, " 腾入麦中" , 一毁就毁了一大片。这还了得! 于是他即刻声明:我该死。但我死了这大军谁来统帅呢? 因此我不能死。可法律是我制定的, 我制定的我自己破坏了, 更该死。这样吧, 就用我的头发代替我死吧。接着他就拔出剑来, 割了自己一绺头发弃于脚下。就这么" 死" 了, " 正" 了法。一个领袖, 一个统帅的性命其值几何? 其" 值" 当为他的全部权力拥有的总和, 可见头发之" 金贵" 。后人不少以这个故事印证曹操治下的军纪严明, 可须知, 阿瞒此人, 满脑子里是大谋略和小聪明。他能让人" 望梅止渴" , 想也是中国最早的一批心理学家。在当时, 你敢说他不是以军心涣散耍的一个斩发儆众的精神小测试吗? 各有解释。他的解释惟是爱护庄稼, 惟为老百姓的利益; 而他的死罪不可以死, 惟为国家利益。" 不然, 我阿瞒性命其值几何? 无非与大伙儿的性命相等值。" 不过, 人家犯了法, 他是不会只去削别人的头发的。事有特殊, 人更有特殊。其实, 论起头发的作用、价值的" 金贵" 来, 只是属精神意义上的。时髦说来, 精神的东西即使不大于物质的东西, 亦可作物质的东西的同等替代。曹操的头发相当于" 性命" , 也是对更古一些时候头发的作用、价值的演义和发挥。他只是个效法者。《吕氏春秋》上就有利用头发作为" 牺" 即祭品的记载:" 昔者殷旱五年, 汤乃以身祷, 剪发自以为牺, 祈福于上帝。" 五年大旱, 颗粒无收, 怎么祭天? 商汤便剪下自己的头发作为粮食的替代品, 这就是精神的等同于物质的。这也说明世界上自古没有" 上帝" , 因为头发这东西既不好吃也不消化, 而且还能噎人致死, 如有上帝, 等同于被谋杀, 不把汤" 喝" 了才怪。头发还与人的意识形态连在一起。《东观汉记》上说:" 和喜皇后六岁, 诸兄持后发, 后曰:'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不敢毁伤, 孝之始也, 奈何弄人发乎? " 一个六岁的小女孩懂得什么? 哥哥们在嬉戏打闹中揪了她的头发, 大概是揪疼了便哭着找" 理由" 了, 就" 解释" 何以不能揪人发:" 我的头发和皮肤与你们一样是咱爹妈给的, 是不能受损的, 爱护它是表现孝心的开始呀, 怎么能揪俺的头发呢? " 和喜皇后在这么小小年纪便能对一个" 孝" 字的认识" 升华" 到如此" 高度" , 值得怀疑。疼就说疼呗, 与" 孝" 沾边吗? 可后来就被儒家演义到, 或说利用到、发挥到极致。" 发肤" 一说, 藉此找到了依据, 直接扯上人生最直接的崇拜的偶像, 闯进了" 百行孝为先" 这么一个伦理禁区, 足令和喜皇后的哥哥们" 哑然" 。曹操对他的头发的看重, 想必也是源自于" 孝" 的, 只是" 掉" 头没觉痛, 照样当他的统帅, 对他的事业与生命远无实质的损伤, 才有了刘备、孙权的霸业" 三十年河东, 三十年河西" 的到

       头。况且, 他还全" 了孝名呢。头发是很快能长出来的, 自更" 对得起祖先。当今的人们同样很" 金贵" 头发, 不过延及于父母的不多, 延及到孝的含义的不多, 而只为美。那广告上的秀发一甩, 是相当动人的。这香波那香波, 这焗油那焗油, 也是为" 美发" 。更有西方的东方的染料, 说明美发也与时俱进。俗话" 灵人不顶重发" , 说秃顶比一头美发的人聪明, 纵如此, 人们也不会选择聪明, 男人尚且这样, 女人更不必说, 整天" 美" 得很累。可惜也有觉着不美的, 抑或说精神上反映的不同而已。" 好好的黑发怎么染成红的? " " 红色代表热烈。" 人人都会解释, 对头发自不例外。

       人世间没有不能解释的事, " 公说公有理, 婆说婆有理" , 凡" 解释" , 就与本来面目有差距, 就有虚假的东西, 牵强的东西, 感状莫名的东西, 狗屁不通的东西。如按照和喜皇后, 及其后来的一些人们对" 孝" 的解释, 释迦牟尼创建的宗教, 是决不许" 剃度" 的。" 梳理" 头发, 有很多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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