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基于这种理解

       经验主义伦理学是与康德哲学性质相悖的, 康德哲学本质上是先验主义哲学, 是理性主义哲学。对于道德问题, 康德更是将其归之于实践理性的道德信仰领域来加以考察的。在康德看来, 道德起源于理性, 道德原理是人的纯粹实践理性的先天规定, 它超出经验之外, 不受任何经验条件所制约和规定。正是基于这种理解, 康德展开了对经验主义特别是经验主义中的" 幸福论伦理学" 和" 功利论伦理学" 的猛烈批判, 并以此确立了康德义务论伦理学的纯粹的形式主义本质特征。

       康德认为, 将道德归之于幸福, 而又将幸福归之于某种感觉经验, 这实际上就形成不了一个客观的幸福标准, 也就建构不起普遍的道德原理。在康德看来, 如果是从个人经验上的利益或欲求来理解和规定幸福概念, 那么就不可能获得一个大家都同意的幸福标准, 因为人们对构成幸福基础的利益或欲求的肉体感受性的解释是千差万别的, 甚至是相互对立的。

       康德打了一个比方, 比如说, " 同一个人, 能够把生平仅见的一部好书, 不经阅读就还给人, 以免耽误打猎; 能够中途抛开一段妙论, 去赶着赴宴, 能够因为手头钱只够买张喜剧门票, 而把自己原本乐意周济的穷人撵走" , 可见, " 他的幸福概念也随他的需要而定" 。这就是说, 对幸福的感觉是与经验的需要联系在一起的, 所以, 从经验的意义上看, 幸福对于不同的人是不确定的, 对于同一个人也是不确定的。正如前苏联康德专家阿斯穆斯所指出的, 在康德那里, " 幸福概念没有一点东西可以特殊加以规定。那种每个人都看成是自己的幸福的东西, 甚至就同一个主体来说, 都取决于特殊的愉快和不愉快的感觉, 取决于与这种感觉的变化相应的不同的需要。

       因而, 竭力追求幸福的实践原则, 作为主观上必然的东西客观上仍然是完全偶然的原则; 在不同的主体身上, 它能够而且应该是极其不同的, 无论什么时候也不能作为规律" 。正是针对幸福论的这种经验主义不确定性, 康德指出了幸福原则的基础是经验原则, 经验原则的根本问题是缺乏那种在每一个规律中所思考的必然性即出自先天基础的客观必然性。

       进补一定要讲究科学

       纵观历史" , 补" 的方法一直随着生活方式的改变而变化。旧时的中国, 大众营养不良的时候居多, 所以补的观念就会代代相传, 深入人心, 成为传统就目前而言, 生活好了, 吃补品补药的也就多了, 其目的是为了强壮身体、延年益寿。不过进补一定要讲究科学, 不能以补代食, 以补伤身。

       中医认为病人和老人在保健运动和摄生养性的基础上, 根据体质的不同和防治疾病的需要, 适当地辅以滋补药物, 对于治疗疾病、延缓衰老是有一定帮助的。但药物终属补偏救弊之品, 使用不当或滥用, 不但无益反而有害, 因此, 我们提倡辩证性地进补。

       科学研究表明, 正处于生长发育期的孩子, 如果父母经常让他们服用蜂王浆、花粉食品、人参、虫草等补品、补药, 容易导致假性早熟。

       但是, 这种现象至今未能引起更多家长的注意。许多家长由于爱子心切, 常常买些补品补药让孩子服用, 希望孩子长得更健康和壮实一些, 结果事与愿违, 反而有损孩子的身心健康, 不利于孩子的正常生长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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