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真正“已发达”的人眼中

       你可能腰缠万贯, 你可能权高位重, 你可能声名显赫, 你可能……但细究起来, 你也不过是一个普通人而已。所以, 倒不如放下身段, 还自己一个普通人的本来面目。先知穆罕默德说过:一滴水的最好去处是什么地方? 那就是大海。再有本事的人也不过是一滴水, 大众才是那片大海。

       有一个很有实力的电脑业老板与一个朋友闲谈, 这个朋友说:" 据我观察, 你的实力和影响堪称我们地区电脑业的老大。" 这个老板说:" 确实, 无论从经济实力、社会影响还是经营之道来讲, 如果要选老大, 我当之无愧。但真的选起来, 没人会选我, 因为在表面上看, 我不最大。"

       他说, 当" 老大" 不容易, 因为不论研发、行销、人员、设备, 都要比别人强, 为了怕被别的公司超过去, 便不断地扩充、投资; 换句话说, 要花很多力气来维持" 老大" 的地位。他说, 这样太辛苦了, 而且一旦没弄好, 不但老大当不成, 甚至连想当老二都不可能。这当然只是这位电脑老板个人的想法, 不过这位老板所说的却也是事实, 当" 老大" 的, 必然要费很多力气来维持" 老大" 的地位。

       不止从事企业经营如此, 上班拿薪水也是如此。像主管就是该部门的" 老大" , 这老大为了保住他的位子, 不但要好好带领手下, 也要和上级搞好关系, 以免遭人排挤。有功时, 主管当然功劳第一, 但有过时, 主管也是首当其冲。但当副主管的就没这么多麻烦了, 表面上看来他不及主管风光神气, 但因为有主管遮风蔽雨, 可省下很多辛苦, 何况也有当副手时没事, 一当主管就出毛病的, 所以很多人宁可当副手却不愿当主管。可见当" 老大" 的难处。

       虽然说做" 老大" 有很多难处, 但绝无劝阻人当" 老大" 的意思, 如果谁有当" 老大" 的本事, 也有当" 老大" 的兴趣和机会, 当仁不让未为不可, 也自有其风光所在! 但如果你自认能力有限, 个性懒散, 那么就算有机会, 也不要去当" 老大" , 因为当得好则好, 没当好一下子变成老三老四, 不但对自己是个打击, 在现实社会里, 更会造成这样的诽议:" 某某人不行" 、" 某某人下台了, 听说很惨" ……这些诽议对你都是不利的。中国人一向扶旺不扶衰, 你一从" 老大" 位子摔下来, 落井下石的有, 打落水狗的有, 于是本来还可当老二的, 却连要当老三老四都有问题了。经营企业也是如此, " 龙头老大" 的位子一旦不保, 就会给人" 某某公司倒了" 的印象, 于是兵败如山倒。想力挽狂澜? 恐怕没有那么容易。因此, 做事或经营企业, 从老二、老三或老五做起都没关系, 最好不要急着当" 老大" 。这位电脑老板可谓是对社会有独到的认识和独到的体验, 因此处世也较理智。但也有一些暴发户" 得志便猖狂" , 平日里表现得态度傲慢, 飞扬跋扈, 爱以物炫人、以钱压人, 但俗话说:" 猪胖了迟早有人杀" 。卖弄到最后, 其结果是

       把自己卖了!

       美国一名大富豪曾有一句关于财富的经典名言。他说:" 有钱的一大好处, 是今后你不必再想到钱这种东西, 也不必再口口声声讲钱了。" 这句话很值得那些喜欢张扬的暴发户们深思。很明显, 如果你的行为像个暴发户, 等于把你的" 底牌" 打开给人看, 说明你最了不起也只是个暴发户而已。在真正" 已发达" 的人眼中, 所谓" 发" 也许仅是相对于以前的情况来说的。只有最不懂做人艺术的人, 才会以暴发户行为暴

       露出自己斤两有限的底牌来。由此可见, 即使你真正" 暴发" 了, 也切不要摆出" 暴发模样, , 来。

       还是安静点为好, 还是低调些为好。

       义务本位的法与权利本位的法

       我国的不少学者将法划分为自然经济的法与商品经济的法; 义务本位的法与权利本位的法; 人治的法和法治的法; 专制的法与民主的法。

       最近有学者主张根据法的精神、原则的演化过程来划分法的发展阶段, 笔者殊表赞同。从这一角度, 可以把法的发展阶段大体上分为:

       团体本位法。如果按照西方学者的观点, 可以把原始社会的习惯看作法。这种法强调团体人格和集体利益, 其目的是维持部落或氏族的存在。

       义务本位法。主要存在于奴隶制社会和封建制社会, 其特点是以人的义务为出发点和重心, 很少有" 契约" 活动的余地。这种法以公开的" 野蛮" 、" 残暴" 为后盾, 给人们的人身和精神套上难以挣脱的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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