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再做处理

       临床医学中病人的行为遵从主要表现在遵医嘱上。病人行为遵从是实现医生处理措施的根本保证。医生要求病人百分之百的遵从, 而病人常要求医生的处理百分之百有效。因此, 在临床医学中常发生病人行为遵从性不佳问题。

       临床实践中, 只要医生认真负责, 一般不难了解病人的遵医行为。而且, 绝大多数临床医生也很关心病人的遵医行为。病者求医、医者求药, 这是医生的口头语。当我们了解到病人的遵医情况后, 才能科学评价治疗的效果。

       病人遵医程度差异很大, 一般分为遵从与不遵从两类。遵医行为包含大量与疾病治疗有关的信息。病人若遵从, 一般表示如下意义:①医生所规定的行为有效, 能缓解病情, 减轻症状; ②病人对医生相信, 哪怕无效也盲目遵从; ③病人治病的信心坚定, 态度坚决; ④易受暗示者; ⑤虚伪遵从。因此, 如果了解到病人遵医程度很高时, 不要简单下结论, 认为治疗有效, 不再深究。要多问几个为什么。若病人不遵从医嘱, 也有如下意义:①医嘱的行为规定无效, 或有很大的副作用或反作用; ②不相信医生或不相信药; ③" 病已愈" 而自动中止; ④害怕或不能忍受; ⑤不知道或忘记了医嘱; ⑥客观上不能接受。因此, 当医生了解到病人未遵医时, 不能一概认为是治疗无效, 或是病人有意不遵从而随便批评病人或改换治疗方案, 要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再做处理。

       从上面的分析不难看出, 对病人的遵医行为和不遵医行为都要做系统、全面分析。遵医不一定就是好, 不遵医也不一定都是不好, 甚至有时候不遵医比遵医更有意义。因为社会和医学发展到今天, 人们早已不像过去那样信奉医生了。医生也是人, 不是神, 医生在治病过程中也有出错的时候。而病人是自己病情最直接、最深刻、最持久的观察者, 在许多情况下, 病人往往比医生更了解自己的病, 因而也有很重要的发言权。因此要求医生用求实的、关怀的、真诚的态度对待病人的行为抉择, 科学利用病人遵医行为改变提供的信息来协助临床实践。

       分析不遵医的原因, 主要有以下几种。

       ( 1 ) 病人自己的疾病有不同的看法, 而医生不了解或不能说服病人改变看法。例如一个外伤性神经症病人, 自认为头痛是颅内淤血所致, 要求外用跌打损伤药, 把" 伤" 拔出来。医生认为颅内没有出血, 当前没有淤血, " 伤" 只能内部愈合, 拔不出来, 故开了止痛药, 却没有说服病人。病人从民间医生与长辈那里接受了" 内伤外拔" 的观念, 因而拒服止痛药片。结果病人白跑了一次, 医生也做了无效劳动。因而医生必须了解病人对自身疾病的看法和对于病因的解释, 及时发现某些误解并予说明。根据病人的不同年龄与性格, 采用指导性或协调性医嘱, 获得病人的充分理解、信任和积极配合。

       ( 2 ) 如果治疗措施要求病人改变各种习惯、生活方式、饮食和嗜好, 并要求持之以恒, 病人必须付出很大努力才能做到时, 如肥胖症、糖尿病的饮食控制, 许多病人即使了解治疗措施的意义, 也因难以做到而不遵医嘱。

       ( 3 ) 同时服用药物过多, 服法又不一样, 特别是病情复杂, 一时诊断不明需多用几种药物以策安全, 或仅仅是为了敷衍、塞责, 此时病人往往不遵医嘱。有研究发现, 要求病人做的越多, 病人做不到的就越多。

       ( 4 ) 慢性病患者, 曾看过不少医生、吃过多种药物, 疗效不显著, 虽然继续看病, 却抱着" 试试看" 的打算, 对医嘱往往不积极执行。

        (5)医生对服药方法指导语不明确,使用的是医学专业性术语,解释过于简单或过于繁琐,没有作必须的重复、强调,以致病人不清楚或错误理解,不懂装懂又不便多问,只好形式上执行医嘱,而不能通过理解与协作来正确执行医嘱。

        (6)老年病人因为健忘,年轻病人由于忽略,急性病人症状缓解以后,慢性病人治疗未见速效之前,都可能自动停止执行医嘱。

        (7)文化水平低,经济条件差,少数民族,孤僻、固执或多疑患者,不执行医嘱的比例较高。

        此外,医生的主观武断,不容分辩或优柔寡断、朝令夕改;追求大量不必要的实验检查;或过于自信、夸夸其谈,或胆小怕事,不敢担风险等,都影响医患关系,造成遵医率下降。

       也小论一下腐败的资格

       这里说的“资格”,实际上是说的“能力”。人无论干什么事都需要能力,失去能力或没有能力,人也办不了或办不成什么事。腐败也是。

        一个姓郑的是清代的湖南布政使,他的“养家糊口”,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养家糊口。他家的人口众多,也实在多得 “ 邪乎”,如没有能力,连糠皮秕子成吨位数地往家倒腾,也仍需要增加“瓜菜代”。几乎无法统计他家的嫡亲,也就是说从伦理亲情应该养活的人究竟有多少。《能改斋漫录》记载:“潞州有一农夫,五世同居”;《唐书》上讲:“张公艺九世同居”,想来也不会超过几十、百十口人。郑恐怕无福消受这“同居”的五代或九代,却“家属四百余人外,养戏班两班,争奇斗巧,昼夜不息。昨岁九月,因婚嫁将家眷一分送回,用大船十二只,旌旗耀彩,辉映河干。” 400多口“家眷”,加了舅子、门婿,七大姑八大姨,似也难凑起百口,其余想必都是供他役使的奴仆 丫 头、门子厨子、党朋食客之属。没有权力给予的能力,没有财力给予的能力,一个国家省职公务人员,能如此之“阔”吗?而且400 口人之外一养还养了两个戏班子“争奇斗巧,昼夜不息”,腐败得也真是够可以了。

       腐败也是资格,也是能力。说到底也是对权力的运用和操作。能力为公是一种益惠广众的努力,为私是一种乞丐心性的物欲索求。美国人巴顿认为“一个人是否伟大要看他是否有能力进行领导和鼓动”,郑认为除了具备上述两点还要有足够的等待与耐心。“凡选授州县官到省,伊即谕以现有某人署理,暂不必去,俟有好缺以尔署之。有守候半年,十月者、资斧告匮,衣食不供。闻有缺出,该员请示,伊始面允,然委牌仍然不下。细询其故,需用多金,名为买缺,以缺之高下定价之低昂,大抵总在万金内外。”

       简直把这个巨贪卖官鬻爵的奇丑嘴脸勾勒得线条分明。原指望尽快分配工作呢,州官县官的,任你这位上司安排吧。他偏拖:“没有‘缺’,你等着去吧。”这当然是借口。一等半年十个月,盘缠花光了,连住店、吃饭的费用也没了,而且打探到消息某州或某县已经腾出位子了,再去找。再找他他就没有理由说别的了吧?可他就是不给人家发委任状。不发委任状,也就是说当官没有“印”,怎么上任?再问,他就公开给你讨价还价了:你有钱吗?带了多少银子?这可是个多少年多少年的“规矩”啊,几乎成了“祖宗成法”了,叫“买缺“。这个“缺”多少钱呢?这要看你去掌权的那地方是想干一把手二把手三把手四把手了,至少需要万把两银子吧。

        这么一来,“该员财尽力穷,计无所出,则先晓谕州县书吏、衙役人等务即来省伺候。书役早知其故,即携重资而来,为之干办。”

        等官等了快一年了,是油也快熬干了,即使富家子弟耗也耗成个穷光蛋了,哪来的钱买“缺”?反正已经明确我是去的那个地方的头儿了,就先从那个地方提前下手吧,“借”吧。上了任再“加倍浮收”是不会愁钱用的。果然一打招呼,书吏衙役就带了银子来了。于是委任状就领走了,有了它就有了资格了,就有了能力了。

        这大概就是宦海浮沉培养或者加强能力、削弱或者丧失能力的一种必经之途,或曰“规则”。作为“规则”,“逆”了这规则的,升迁的机会就少,“顺”了“规则”的,因之弹冠相庆的就多,这就是必经之途的坦途那一种了。不过,“坦”途多“贪”途,周而复始,恶性循环,造成了封建官场的黑暗。然而这坦途也容易遇上 “弹”途,这么一“弹”,便“弹”去了“资格”,“弹”去了“能力”。

        郑认定了这“规则”,爬上了高位,是侥幸走了一段人生的或曰官场的“坦途”的,但最终还是没有逃脱掉“弹途”,被侍郎罗国俊弹劾了。这位大贪官“伏法”之后,《竹叶亭杂记》的作者姚元之,还在史馆“曾见弹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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