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上帝不再是道德的来源和立法者

       康德的变革性思想, 应该说是近代对宗教的启蒙批判的继续, 是休谟所提出的" 道德不需要宗教的批准" 思想的进一步肯定和发展。不过, 否定宗教是道德的基础, 同时康德也认为, 尽管依据意志自由的道德自律表明道德的产生不为了什么目的, 但道德本身还是产生了目的, 这就是实践理性终极对象的" 至善" 追求。为了承认有这个" 至善" , 为了人们在道德行为中去追求这个至善, 必须肯定有一个至高无上的万能的上帝的存在, 也只有承认有一个上帝的存在, 才能最终说明一种信仰:世界上存在着道德秩序。当然, 相信上帝存在, 不是为了论证道德本身, 不是为了说明其原理和规律, 而是在道德实践的" 至善" 追求中, 道德需要这个信仰。

       由此可见, 康德主张道德自律, 否定宗教是道德的基础, 其实质只是为了限制宗教权威而并非要否定宗教信仰。实际上, 宗教信仰对于康德的道德学说仍然是至关重要的。虽然上帝不再是道德的来源和立法者, 但仍然作为道德秩序的最终原因而表现出它的作用。没有这个悬设的上帝存在, 人们在道德实践的" 至善" 追求中, 仅靠理性能力是不可能将德性与配享受幸福协调起来、结合起来的, 因而, 要保证道德的世界秩序真实, 要保证有一个实践理性上的" 至善" 目的, 要实现人们道德行为中的德性与幸福的结合, 就需要假定有一个道德世界的最终因, 即创世主的存在。

       可以看出, 康德道德自律的思想是不彻底的, 但归根到底, 康德的上帝是由道德理论延伸出来的一个假设, 它是配合道德学说的, 是与道德规律协调的, 因而在康德那里, 道德自律始终是第一位的, 而宗教信仰则是第二位的, 正因为如此, 康德将道德置于人类纯粹理性基础上来加以考察和建设的做法就是对传统宗教伦理学的反叛, 是传统理性主义伦理学的重新发扬光大, 他所创立的伦理学体系表现为一种先验论的理性主义伦理学。

       不同的人应采取不同的批评方式

       不同的人由于经历、文化程度、性格特征、年龄等的不同, 接受批评的承受力和方式有很大的区别, 这就要求批评者根据不同批评对象的不同特点, 采取不同的批评方式。

       不同的人对于同一的批评, 会有不同的心理反应, 因为不同的人, 性格与修养及对问题的看法都是有区别的。

       我们可以根据人们受到批评时不同反应, 将人分为迟钝型反应者、敏感型反应者、理智型反应者和强个性型反应者。反应迟钝的人即使受到批评了也满不在乎; 反应敏感的人, 感情脆弱, 脸皮薄, 爱面子, 受到斥责则难以承受, 他们会脸色苍白, 神志恍惚, 甚至会从此一蹶不振, 意志消沉; 具有理智的人在受到批评时会感到有很大的震动, 能坦率的认错, 从中汲取教训; 具有较强个性的人, 自尊心强, 个性突出, " 老虎屁股摸不得" , 遇事好冲动, 心胸狭窄, 自我保护意识强, 心理承受能力差, 明知有错, 也死要面子, 受不了当面批评, 并且也不会轻易改正其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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